為推動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期修訂了《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于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
用于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就業見習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及其他支出;
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
用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及其他支出。 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補貼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就業見習補貼誰能領?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
對吸納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一次性求職補貼誰能領?
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一次性創業補貼誰能領?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公益性崗位補貼誰能領?
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其中的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
對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后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并報送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備案,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
|
版權所有:山西鑫富源人力資源派遣有限公司
備案號:晉ICP備12003981號-2 |
掃碼關注我們
|